日前,有網友發布圖文微博稱,在甘肅蘭州,一輛甘O牌帶有“市委市政府機關”通行證的奔馳車堵在一家超市門口,認為系公車私用。對此,甘肅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在官方微博上澄清,“壓根兒就不是公車”。回應還指出,實際上早在2013年,甘肅就停發了甘O公安專段號牌。
“開著O牌大奔到酒吧一條街?”1月10日上午,網友@布衣w uguoshen發表圖文微博說,在蘭州萬泓百貨超市門口,停著一輛甘O 20236牌號的奔馳車,而車前窗的玻璃上還貼著“市委市政府機關2014”的通行證,質疑車主開公車到消費場所并堵路,“人家商鋪每個月1萬多元的租金,你給免一分錢嗎?”
對此,@甘肅公安交警隨后回復,經系統查詢,并與該車所有違法記錄里的照片仔細比對,網友微博中提到的甘O 20236“所有人既不是黨政機關,也不是公安機關”,而是蘭州一家私企。據稱,甘肅從2013年10月1日起,甘O公安專段號牌就變更為普通民用號牌,“與其他民用號牌同等對待,同等管理”。
至于為何會有政府機關通行證,@甘肅公安交警解釋,通行證并不是只給單位內部的車,“一些私企老總也可能是政協委員之類的亦商亦政,如果有政府機關的出入證其實并不奇怪,而且該通行證已過期”。
在回復南都記者的私信中,@甘肅公安交警表示,當時只進行了查詢,并未聯系車主,所以不清楚后續進展,“這事這么熱,那個公司或司機應該知道了,以后估計再不敢亂停車了”。
南都記者 張東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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