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T c2 m/ G2 t3 K5 Z從帖子當中能看出甲方最后是受了對方誘惑確實打了三萬多現金,而再看聊天記錄那都是2010年的陳年老事,這都時隔二年了,打款卻是四個月前,這乙方也太沒君子風范了,如此這般還在緊緊惦記為了二印回擊甲。在下看,就事論事,乙方先把甲方的經濟糾紛給解決了,收錢給貨,是這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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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個月收款沒發貨,電話不接,所有的問題我都想到了,給了他充分的信任和支持,包括我出來尋人以后,他中傷我,我還是坦誠的短信和他溝通,一些藏友也在做協調,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復交易前都已經溝通完的事情,沒貨我可以等,沒錢我可以等,就是杳無音訊,直到最后還如此無理蠻橫讓我無法接受。。。。/ K' f# e, e) A% V' ?! ]1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