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8日電 備受關注的“訪民報社門口集體喝農藥”事件調查結果已公布,訪民反映的江蘇泗洪縣2013年舊城改造項目中確有違規問題,涉事地泗洪縣縣委書記、泗洪縣常務副縣長等14人被處以黨紀政紀處分。 7名喝農藥上訪人員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拘。
七個訪民在中國青年報門口集體服毒自殺,后被搶救過來全部生命無憂,被以尋釁滋事罪刑拘,很多人不理解,以為對他們太殘酷,我卻以為這是應該的!天下冤屈多多,如果都跑帝都大報門口服毒伸冤,那帝都的醫療開支和形象誰來負責?為了解君之憂,為了以儆效尤,那七個上訪服毒的訪民必須嚴懲!
至少縣委書記、市長一級患有嚴重抑郁癥的人才有在政府大樓跳樓自殺的權力,那七個訪民身上無半分功名,只有一身怨氣,卻敢在天下腳下的大報門口自殺,這是在侵犯官員自殺的權力,不刑拘他們說得過去么?更何況,政府官員在政府大樓自殺都是懷著必死的心成仁,不會再浪費政府的醫療資源,這七個人喝的農藥都沒喝死,還全部被救活了,政府仁義不找他們要錢,定一個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還要有意見?雖然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
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④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這七個人一樣也沒有靠邊,甚至他們的自殺影響都沒有政府官員來得轟動,但是這絲毫不影響對他們定罪刑拘!
頭上有頂戴花翎的自殺,活著不會刑拘死了不會鞭尸,沒有就相反,被搶尸的家伙沒有一個是官的!雖然官員有錯在先,征地違規補償過低,甚至連拆遷協議都沒簽就動工,但是拆遷戶們給政府相當大的難堪,這7人通過寫信、走訪和網上投訴等正常信訪達29次之多,大大增加了政府截訪精力,把他們抓去關進黑牢教訓都沒能讓這幾個人榆木腦殼開竅放棄想法,經過前后一年的折騰,信訪路走不通后,第三次來到中青報門口服了農藥,對這類頑固不化的分子不刑拘,政府官員如何能解得了氣?
再則因為這七個訪民的服毒,涉事地泗洪縣委書記、常務副縣長等14名相關責任人被處以黨紀政紀處分,讓領導大大的丟了臉,不刑拘這七人,以后還怎么在老百姓面前耀武揚威?雖然泗洪當地政府對待這七個人的行為更符合刑法規定的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但是要明白刑不上大夫是古來有之,民告官都要先過滾釘板挨一百殺威棒,我們政府只是弄拘這七人,這是多仁義,不叩拜感恩還抱怨,良心被狗吃了么?
最后,國家早就下文說了不接受越級上訪,這7人已經告了一年多,上訪達29次之多,肯定都知道這文件規定,明知越級上訪不會受理還要上訪,還要去中青報門口服毒,這不是添亂?本地上訪不通,要么就接受現實,要么就在自己家里喝農藥自殺,跑到帝都去壞了領導前程,還不刑拘他們到何時?先抓了再審,然后判他們把牢底坐穿,看還有幾個和政府對著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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