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第二輪定向降準的消息發布至今已過去一個月,但是中小企業仍是“一貸難求”。 那么,央行定向降準釋放的資金哪里去了呢?兩次定向降準消息發布時,筆者當時的擔憂不幸發生了,即:有可能又流向了房地產和地方融資平臺上。 將徹底站穩腳跟甚至發展壯大了,理所當然應該正常納稅。如果三年后公司企業倒閉、創業失敗,那么,最多是創業資本金損失,沒有稅費等成本。既是創業失敗,成本也不會那么高。只要創業沒有門檻,創業成本低,創業失敗成本少,就能形成一個鼓勵創業的市場環境,激勵民間資本投資的良好政策環境。這才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重點所在。這些內生機制形成后,實體經濟,實體企業包括中小微企業將會成為最賺錢的行業,就會成為香餑餑。央行根本不用定向,銀行信貸資金就會不請自來、蜂擁而至。總之,定向降準等調控措施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還是改革。 中小微企業不僅是“一貸難求”的問題,而且貸款成本遠遠高于基準利率。目前中小微企業即便經過“艱苦卓絕”的努力,很個別能從銀行融到資,年化利率也要高達10%至15%。李克強總理多次強調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仍然存在。 令人思考的是,解決中小微企業、三農融資難問題,依靠定向降準也許開錯了藥方。首先,從整體上來看,目前市場不是缺乏流動性問題。商業銀行超額準備金處在較高水平,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Shibor)徘徊在較低位置,隔日拆借利率在百分之二點多,一個月拆借利率徘徊在4%左右。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代為發布的市場化形成的一年期貸款利率指導價為5.76%,低于基準利率6%的0.24個百分點。一方面說明市場流動性充裕,另一方面說明市場對貸款融資需求并不旺盛。 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出在結構性流向問題上,而不是流動性總量問題上。即:市場流動性雖然充裕,而就是不往中小微企業里流去。這不是金融機構的問題,正如一家分支行行長所言:“明明中小微企業貸款客戶的風險在上升,卻讓銀行降低利率,這不現實。”在中小微企業不良資產上升,普遍經營不景氣,甚至老板跑路情況下,卻要硬性采取面對中小微企業定向降準調控措施,必將出現適得其反的效應。出現定向降準資金脫離中小微企業靶心,發生跑偏現象就不足為奇了。 為奇了。更加擔憂的是,定向降準資金偏離中小微企業靶心而流向房地產行業和地方融資平臺。這必將再次吹大房地產泡沫,助漲高房價,最終推高中國整個經濟金融風險。資本包括金融資本的天性是追求高回報、高利潤的。哪個行業利潤回報高必將流向哪里。這十幾年來,資本資金蜂擁而流入房地產領域,就是因為地產和房產領域存在的暴利原因。這個巨大的暴利足以將所有資本包括金融資本都吸引過去,足以吸干實體經濟的資金血液。反過來說,如果實體經濟能夠有宛如房地產行業的利潤回報,那么,資本資金包括金融資本、信貸資金都將蜂擁而去,根本不需要什么定向降準。因此,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根本問題不在于通過定向降準等調控措施硬性灌入流動性,而在于解決好中小微企業本身的內在問題。出路在于改革。圍繞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總要求,當務之急是減輕企業負擔、減少政府干預,徹底激活民間資本的內生動力,使得中小微企業輕稅薄賦、輕裝前行,將其市場活力徹底激發起來。較大幅度地降稅降費、免稅免費,取締所有行政手段干預,把絕大部分審批權都放給市場,由市場機制來優勝略汰,決定其生死存亡,實行創業零門檻制度。一個不成熟的設想是,中央政府除了繼續加大下放審批權力度和降稅降費、免稅免費力度外,不妨對大學生以及社會人員創業興辦中小微公司企業不設置任何行政審批門檻,三年內不收取任何行政費用、不征收任何稅收,三年后減半征稅,五年后正常收稅。這必將大大降低創業者創業、民間資本投資的成本特別是創業失敗成本。試想,三年時間基本可以決定企業的生死存亡,基本能夠看出創業是否成功。三年后公司企業發展很好,創業成功了,也就有能力負擔稅賦,也應該繳納稅收,給社會做貢獻。五年后企業就 更加擔憂的是,定向降準資金偏離中小微企業靶心而流向房地產行業和地方融資平臺。這必將再次吹大房地產泡沫,助漲高房價,最終推高中國整個經濟金融風險。 資本包括金融資本的天性是追求高回報、高利潤的。哪個行業利潤回報高必將流向哪里。這十幾年來,資本資金蜂擁而流入房地產領域,就是因為地產和房產領域存在的暴利原因。這個巨大的暴利足以將所有資本包括金融資本都吸引過去,足以吸干實體經濟的資金血液。反過來說,如果實體經濟能夠有宛如房地產行業的利潤回報,那么,資本資金包括金融資本、信貸資金都將蜂擁而去,根本不需要什么定向降準。 因此,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根本問題不在于通過定向降準等調控措施硬性灌入流動性,而在于解決好中小微企業本身的內在問題。出路在于改革。圍繞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總要求,當務之急是減輕企業負擔、減少政府干預,徹底激活民間資本的內生動力,使得中小微企業輕稅薄賦、輕裝前行,將其市場活力徹底激發起來。 較大幅度地降稅降費、免稅免費,取締所有行政手段干預,把絕大部分審批權都放給市場,由市場機制來優勝略汰,決定其生死存亡,實行創業零門檻制度。 一個不成熟的設想是,中央政府除了繼續加大下放審批權力度和降稅降費、免稅免費力度外,不妨對大學生以及社會人員創業興辦中小微公司企業不設置任何行政審批門檻,三年內不收取任何行政費用、不征收任何稅收,三年后減半征稅,五年后正常收稅。這必將大大降低創業者創業、民間資本投資的成本特別是創業失敗成本。試想,三年時間基本可以決定企業的生死存亡,基本能夠看出創業是否成功。三年后公司企業發展很好,創業成功了,也就有能力負擔稅賦,也應該繳納稅收,給社會做貢獻。五年后企業就將徹底站穩腳跟甚至發展壯大了,理所當然應該正常納稅。如果三年后公司企業倒閉、創業失敗,那么,最多是創業資本金損失,沒有稅費等成本。既是創業失敗,成本也不會那么高。只要創業沒有門檻,創業成本低,創業失敗成本少,就能形成一個鼓勵創業的市場環境,激勵民間資本投資的良好政策環境。這才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重點所在。 這些內生機制形成后,實體經濟,實體企業包括中小微企業將會成為最賺錢的行業,就會成為香餑餑。央行根本不用定向,銀行信貸資金就會不請自來、蜂擁而至。 總之,定向降準等調控措施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還是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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