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去派出所立案根本就是拍賣公司和警察聯合起來設計的軟手段!!!因為大多數都是外地人,急著趕火車,而且心理害怕惹上麻煩無親無故滯留他鄉每天的費用又很高,所以他們抓住這一心理拖一下,效果不錯:300來號人實際到派出所的只剩下60-70人,而且給拍賣公司轉移財產、責任人隱匿爭取了時間。現在弄成這個局面怪誰?怪你們自己!都怕出頭的椽子先爛、槍打出頭鳥,都想著讓別人替你爭取權益,沒有人敢當場挺身而出。也不想想:有這樣的程序嗎—————假如有人殺了人,大家把他堵在了犯罪現場,警察來到后就說:你們應該到派出所報案,他只是你們說的嫌疑人,現在也沒有證據證明他殺人,所以現在就應該把他放了,等事實調查清楚后再抓他。呵呵,你們就相信了。這場拍賣的處理就是這個邏輯!!!我是事外人,無法當那個出頭鳥、領頭羊,抱歉。但是我給你們出的主意你們不聽,更有像你這樣的溜出去睡大覺的。 % A$ L& b' p5 b8 L" U. V 我覺得現在應該抓緊追。追人、追錢!拍賣公司從開始宣傳到拍品征集、出圖錄、辦預展、舉行拍賣這些事都需要花錢。還不是從你們繳納的先期費用里面出?租辦公場所、雇用工作人員、印刷費、拍場酒店租賃費、拍賣師費用、運輸包裝費用加起來有多少?還能剩下多少?所以現在誰追得緊誰就有可能把自己的損失追討回來,懶在被窩里等著人家把前送到床前的事你想都不要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