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維,字綱伯,號用霖,清代岐山鳳凰村人。光緒十七年(1891)舉人,二十九年(1903)進士。秉賦聰慧,精勤積學,文筆精美,對于法學尤有造詣。歷任法部主事、法部員外郎。他將法學運用于辦案之中,摒棄殘酷刑律,用法仁恕平和,為歸安司寇沈家本賞識。在法部辦理盜案,詳審細察,明察冤獄。甘肅回民馬化龍子孫,久陷囹圄,經(jīng)他建議勘查,冤情冰釋,性命得以保全。四川奏報盜案,株連人員過多,他駁令復審,無辜之民得到甄別。對于地方的辦賑興學,修理孔廟,及征集關、隴文獻,纂修《陜西通志》,均熱心資助,其著述主要有《梅雪堂文集》、《避亂雜吟》、《青門瑣記》諸書。據(jù)《岐山縣志》記載,他學問深厚、文筆精美,對于法學尤有造詣。在四川擔任刑部主事時,四川奏報盜案 ,株連人員過多 ,他駁令復審 ,無辜之民得到甄別。后來在陜西地方上,他辦賑興學 ,纂修《陜西通志》。據(jù)寶雞政協(xié)文史委員吳正茂介紹,段維參加了 1904年清朝的最后一科進士考試,殿試成績是三甲 122名。那一科上榜的陜西籍進士共有 10名,多數(shù)是陜南人,岐山籍的進士只有他一個。1905年,隨著清政府取消延續(xù)了一千多年的科舉考試制度,進士從此退出了歷史舞臺,段維成為寶雞歷史上唯一的末科進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