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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發到網上的監控圖片 昨天上午,有網友在揚州高郵文游臺論壇上發帖,稱24日凌晨5時許,其本人停在高郵北海地下停車場一輛高檔摩托車被人盜走,為了盡快找到該車,他向高郵警方報案的同時還在網站上公布出相關監控圖片,個人懸賞萬元尋車。 現代快報記者查看該論壇時發現,網友“M·oon”以《重金懸賞 偷車賊可恥》為標題發布了該帖,帖中稱“4月24日早晨5點10分,在北海地下停車場發生一起惡劣盜竊案件,以下圖片是罪犯盜竊時的照片跟被盜車輛的相關信息,如幫我找到此車者獎金10000元整,提供有效線索者根據提供線索的重要性給予相應的酬金。望知情人與我聯系!”行文末尾還附上了電話聯系方式。 昨天,記者聯系上了發帖網友張先生。他說,24日凌晨2時許,他將價值10萬多元的本田摩托跑車停放在高郵北海地下停車場處,隨后就離開,然而,就在當日凌晨5時許,一名男子戴上頭盔全副武裝起來,佯裝是車主,輕輕走到車前盜走這輛高檔摩托車,而該車買回來才四五天時間。24日上午11時許,他打算到地下停車場取車,卻驚訝地發現摩托車不見了,隨即撥打了110報警,高郵警方也緊隨介入調查。 通過調取停車場附近的相關監控,張先生終于發現了盜竊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基本特征與行蹤,但由于犯罪嫌疑人戴著頭盔,燈光昏暗看不清真正的面貌。為讓自己丟失的摩托車早日找到,張先生便想到了在該網站上曝光犯罪嫌疑人的照片。為此,張先生還懸賞萬元獎金獎勵直接找到該車者,另外還對提供有效破案線索的人員進行相應獎勵,期限是直到車找到為止。 律師說法 “網絡通緝”須注意法律風險 針對這一做法,市民看法不一,有人認為將嫌疑人照片在網上曝光有點欠妥,也有人認為,這種做法未嘗不可。對此,江蘇石立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海川認為,網民可以發布帖子尋找嫌疑人,但必須客觀陳述事實。如發布的信息不符合事實,帖子中牽扯到的人可以追究發帖人法律責任。受害者可以在公安部門認定嫌疑人后,征得公安部門同意,再到網上發帖尋找犯罪嫌疑人,這樣可保證帖子的客觀真實性,不會引起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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