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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
2、反腐敗是關系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嚴重政治斗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體制的腐敗是最大的腐敗,全省各級要結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從“用人”這個源頭上遏制腐敗。
3、投資環境要好,首先要把黨風政風搞好,希望全體黨員干部行動起來,向毀壞投資環境的腐敗行為開戰。
4、產生腐敗的原因很多,但很重要的一點在于觀念守舊。 有的部門的某一些公務人員評價一個企業,不是看交了多少稅、為當地經濟發展做了多少貢獻,而是看自己從中占了多少便宜,以此來訂政策、批項目,這是一種非常陳舊腐朽的封建思想觀念。
5、切實把我省審計工作抓好,實現經濟發展,管理加強,效益提高,并從源頭上遏制腐敗。
6、當前要著重推進權、錢、人三項改革,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7、作為一個領導干部,要“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當領導不從自己做起,不為老百姓辦實事,不能造福一方,就失去了領導群眾的資格。”
8、“我們不能做碌碌無為的‘庸官’,更不能做欺壓百姓的‘惡官’和以權謀私、見利忘義的‘貪官’。”
9、如何做好一名領導干部,核心是如何行使手中的權力,造福社會,服務人民。決不能用權搞交易、謀私利,損害黨和人民的利益。廣大人民群眾對干部的評價,心中是有一桿秤的,對那些埋頭干實事、真心誠意為人民的領導干部,人民群眾非常擁護和愛戴。不能做“庸官”、“惡官”、“貪官”,每個黨員干部都要認真反思,檢討自己的行為,想清楚“現在干部應該做什么”的問題。
10、“現在一些黨員干部熱衷于各種應酬,忙于迎來送往,有的在公務時間和公眾場所賭博斂財,違反紀律,敗壞了人民公仆的形象。領導干部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謀發展、辦實事上,盡量減少參加慶祝活動和商業性應酬活動。省內公務活動一律不吃請,也不請吃。領導下基層要輕車簡從,不搞層層陪同,不搞邊界迎送。”
11、“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當前公安隊伍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如公安機關領導干部違法違紀問題屢有發生,少數民警警風渙散、作風粗暴、特權思想嚴重,甚至執法犯法、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等。這些行為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敗壞了公安隊伍的形象,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12、“近期,要進一步加大查處大案、要案的力度,嚴懲公安隊伍中的腐敗分子,特別是對少數領導干部收受賄賂,參與、包庇、縱容犯罪,充當黑惡勢力的后臺和‘保護傘’的重大案件,對少數民警執法犯法、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等嚴重敗壞公安隊伍形象的案件發現一起就嚴查一起。”
13、“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進一步加強道德修養,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增強廉潔從警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
14、要“深入開展對商業賄賂、利用執法權管理權審批權謀取不正當利益、涉黑涉惡的專項治理,堅決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真正做到秉公用權、廉潔從警”。
15、“必須選好配強基層檢察院領導班子特別是檢察長,全面加強自身建設,真正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必須著力解決少數檢察干警政治意識不強、執法辦案不公等問題,切實做到自身硬、自身正、自身凈,樹立檢察機關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的良好形象。對有案不查、該訴不訴和辦人情案、金錢案等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及時發現和查處背后的腐敗問題,切實維護檢察隊伍的榮譽和尊嚴,以自身的清正廉潔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支持,進一步提高檢察機關的公信力。”
16、“少數政法領導干部甚至是個別高級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少數政法干警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發生動搖、思想道德出現偏差、機制制度存在漏洞。政法機關作為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如果自己以權謀私、搞司法腐敗,又如何能夠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要完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和各項禁令,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堅決清除害群之馬,進一步純潔政法隊伍。”
17、“要公道正派、清正廉潔。各級黨委政法委書記都是一把手,在涉及用人、辦案、廉政等問題上,一定要嚴于律己,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凈帶出一支鐵打的隊伍,在政法機關形成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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