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海(化名)是阜寧縣人,2012年在淮安市金湖縣打工時,常給在當地做燒烤生意的親戚幫忙。見親戚起早貪黑賺的錢只夠養家糊口,他覺得應該想辦法降低成本。一次,他見一家養雞場旁有幾只肥肥的死雞,便試著花30元買回6只,“每斤只需1元,而活雞要五六元一斤。”經過加工,賣給燒烤攤就要12元一斤,價格翻了12倍?!吧阄杜c好雞無異,客人根本吃不出來是死雞肉。”劉小海暗自開心。 從2013年春天開始,劉小海便開始專門從事收購、加工和販賣死雞肉的生意。今年6月5日,阜寧縣動物衛生監督所接到群眾舉報,在劉小海的加工點當場查獲死雞1419公斤,雞制品300公斤,雞肉塊150公斤。據其交待,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他共從4家養殖戶處收購死雞2600公斤。據調查,其他死雞已被劉小海賣到了濱海縣八巨鎮、界牌鎮、八灘鎮等地的燒烤攤。 阜寧縣檢察院對劉小海和養殖戶等5人,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提起公訴。近日,阜寧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5人分別被判處二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50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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