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鈺之 8月31日凌晨,乘坐中國聯合航空公司KN5216航班從成都飛往北京的旅客反映,飛機在飛行途中,先是有乘客在客機廁所內吸煙被發現,后在航班經停太原時,又發現有乘客在機艙外舷梯上吸煙,后被制止。吸煙事件引起了其他乘客的不滿,認為機組人員處置不力,于是在航班降落北京南苑機場后,有數十位乘客滯留機場,向航空公司討要說法,其間一度發生言語沖突。 當日下午,航空公司賠償現場的23名乘客每人1800元誤工費,并贈送一張國內往返機票。9月1日凌晨,中國聯合航空公司通過其官方微博對此事進行了說明。但仍有部分網友并不買賬,航空自媒體“FATIII”就認為,“無論客艙吸煙還是機坪吸煙都是嚴重違反航空安全法規的,乘務員沒收火柴是根本無法起到警示作用的。這篇通稿有避重就輕、大事化小的嫌疑。”本報記者就此采訪了相關領域專家。 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主任宣增益教授認為:“在飛機上吸煙,這在世界各國都是明令禁止的。”記者了解到,早在1988年,當時的中國民航總局就規定,在該局注冊的民用飛機上都必須禁煙,并要在明顯的位置懸掛提示標志。1992年,國際民航組織153個成員代表開會決定,各國航空公司須在1996年7月1日前禁止旅客在國際航班上吸煙。 記者同時注意到,我國1996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民用航空法對此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對此,宣增益指出:“雖然民用航空法中沒有體現,但在1996年7月6日開始施行的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中對此有明確規定,并且在2010年國際民航組織的《北京宣言》中進行了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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