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底至2014年初,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建國街道辦事處部分村莊劃入當地“舊城改造”范圍,其中建國村村支部書記、科爾沁區人大代表徐慶屹成為協助當地拆遷的工作人員,主要職責是負責本村村民的拆遷安置工作。由于對拆遷補償數額嚴重不認同,建國村村民張某多次拒絕了當地拆遷自己房屋、征占責任田的要求。張某的強硬態度引起了徐慶屹的強烈不滿。徐慶屹認為張某是不符合政策的“釘子戶”、其要求的補償數額是“天方夜譚、不切實際”。
通遼市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2014年8月30日7時左右,徐慶屹給張某打電話,將張榮約至建國村村委會門前,欲商談關于張榮家住宅拆遷補助款一事,二人見面后,因言語不和,發生爭吵,繼而發生肢體沖突。期間,徐慶屹從車上拿起一把備好的水果刀,向張某渾身猛烈連刺66刀,致對方當場身亡。通遼市科爾沁區公安分局刑事科學“法醫學尸檢鑒定書”顯示,死者張某“頭面部、胸腹部、腰背部、肢體部共計可檢見66處損傷,根據損傷形態及特點可將上述損傷分為皮膚創口和皮膚劃傷……造成雙側肺脹、雙側腎臟、雙側脾臟破裂,導致大量失血死亡。”
通遼市檢察院的相關資料還顯示,案發后,徐慶屹逃離現場,隨后聯系上與其關系密切的青年女子高某。高某在明知徐慶屹系暴力犯罪嫌疑人的情況下,兩次到徐慶屹藏身的出租屋內看望,并向其提供了一部手機,方便其與外界聯系。
2014年9月20日,警方根據線索獎藏身在遼寧身阜新市彰武縣某小區內的徐慶屹抓獲,同時為其提供生活物品的高某抓獲。隨后,警方向當地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于對人大代表刑事拘留的報告”。
今年6月2日,內蒙古通遼市中級法院對此案下達判決,依法以“故意殺人罪”認定徐慶屹的行兇行為為“直接故意”,判決徐慶屹死刑,緩期執行。與其關系密切的青年女子高某因窩藏罪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
本文來源:法制晚報 作者:朱順忠